养老服务机构解除封闭管理,殡仪馆恢复遗体告别等服务
5月19日,大连市民政局公开发布“关于民政服务机构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序开展服务的通知”,提出从5月20日0时起,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包括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残疾人托养中心、常年病托管中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内嵌小型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站、殡葬服务单位、婚姻登记机关等民政服务机构及福彩销售场所有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积极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
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包括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残疾人托养中心、常年病托管中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内嵌小型养老服务机构)解除封闭管理,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二版,以下简称《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二版)落实防控措施,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有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二版)和市总指挥部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和日常业务服务“两手抓”,持续巩固疫情防控“零感染”成果。
解除封闭管理。各养老服务机构要严格实行“三码联查”,全面排查封闭期间未在院内居住的老年人、外出就医老年人、新入住老年人、返岗员工、新入职员工的旅居史、接触史和隔离管控等情况,对有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以及与涉疫人员有交集人员,要按要求及时排查管控报告。无风险地区旅居史、与涉疫人员无交集人员且无《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二版)第六条所列禁止进入情形的,可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返)院;有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以及与涉疫人员有交集人员应按照市防指要求解除隔离后,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返)院,并隔离观察三天。入(返)院人员应如实填写《养老服务机构进入人员承诺书》。
恢复预约探望。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期间养老服务机构继续实行预约探视制度,即采取“限定时间、限定人数、限定路线、限定区域(不进入生活区)”等方式与机构进行预约探访,探视人数、探视次数由养老服务机构根据设施条件、服务保障能力自行确定。养老服务机构应加强门卫值班,对拟进入机构人员安排专人进行实名登记、如实填写《养老服务机构进入人员承诺书》,并做好入口测温,全面实行“三码联查”。养老服务机构应做好家属探视安全性评估,确保探视人员无《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二版)第六条禁止进入情形。探视人员应严格落实防护措施,进入机构前严格消毒,更换并正确佩戴医用外科级别以上口罩。探视结束后,养老服务机构应立即做好环境消毒和通风。
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有序恢复工作秩序
殡仪馆要严格按照《殡仪馆等殡葬活动场所恢复遗体告别仪式和守灵服务工作防控措施》要求,正常开展遗体告别和守灵等服务。公墓、散坟集中安置点、骨灰堂等祭祀场所要强化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引导劝导群众从简从快错峰办理丧事,减少逗留时间。外来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做好登记、扫码、测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重点加强传统祭祀节日的服务保障工作,制定祭祀活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防止祭祀活动发生人员踩踏、交通拥堵、火情火灾等事故。海葬服务单位恢复骨灰撒海活动。
婚姻登记机关在做好通风消毒、佩戴口罩,对进入婚姻登记机关人员做好扫码、登记、测温等日常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可有序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宣誓、颁证等服务,将人群聚集导致交叉感染的风险降到最低。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辛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