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对于广大老年人来讲,这部法律更是与他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从完善意定监护制度、增设居住权规定,到尊重个性化继承,扩大遗赠扶养范围,《民法典》将老年人的权益保护进行了全方位的提升。
意定监护免除后顾之忧、“糊涂”之前先选定监护人
家住北京西城区的刘大妈出身书香门第,父母留下了共计48件文物、名人字画等价值不菲的遗产一直没有分割。为了继承这些遗产,刘大妈将其他4名兄弟姊妹告上法院。法院经核实后发现,刘大妈患有老年痴呆,意识不清,现在跟着儿子一起生活。刘大妈的老伴儿去世的早,在谁来担任她的法定代理人参与继承诉讼的问题上,一儿一女争得面红耳赤。
新增居住权、保障老人老有所居
米寿之年的张大爷丧偶多年,几年前经人介绍,与齐大妈相识。齐大妈虽是外地人,但张大爷看中她比自己小十几岁,能照顾自己的晚年生活,便执意和她结了婚。
为了平衡各方利益,张大爷写了一份自书遗嘱,内容为自己在原配去世后购买的房产,由四个子女继承,但齐大妈有权居住至其去世为止。结婚还没到两年,张大爷就因病去世了。张大爷的子女将齐大妈赶出了家门。齐大妈无依无靠,只好拿着张大爷的自书遗嘱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自己对诉争房屋享有居住的权利。
但这种居住权益与“居住权”有本质区别,对房屋产权人的制约也有限。
录像、打印遗嘱都被确认、公证遗嘱效力不再最高
隋大爷与李大妈共有四个子女。隋大爷早在十几年前去世,生前未留遗嘱。
几年前,李大妈生病住院期间,考虑到小女儿多年来对自己悉心照料,就在两位单位退休同事的见证下,通过录像的方式立下遗嘱,将自己所有的房产留给小女儿。
李大妈去世后,其他子女认为录像形式的遗嘱不是法律规定的有效遗嘱,要求按法定继承方式分割房屋。
在另一起案例中,周大爷夫妇生前订立的一份打印遗嘱,虽然有周大爷捺印和妻子的亲笔签名,但还是招致没有获得遗产的子女的异议,认为打印遗嘱的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
马德天法官介绍说,我国现行《继承法》中规定了遗嘱的五种形式: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但并未规定录像、打印等形式遗嘱的订立形式和要求。现实生活中,继承人常常为此发生纠纷。
《民法典》根据现实生活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录音、录像和打印技术手段在人们生活中早已普及的事实,
对遗嘱的法定形式进行了扩充,明确了录像、打印遗嘱的法律效力,对录像、打印遗嘱的订立形式和要求作出了具体规范。
今后,老年人立遗嘱时,又有了更多的技术手段选择,为固定遗嘱内容,确定老年人真实意思表示提供了新的法律保障。
此外,《民法典》还将现行法律中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则删除,明确按照遗嘱的时间顺序确定遗嘱效力,即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由此解决了被继承人曾订立了公证遗嘱,在去世前想修改遗嘱,而身体状况却不允许再做公证遗嘱,就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处分遗产的问题,充分尊重和保护老人的意愿。
扩大代位继承范围、尽可能让老人财产在家族内部流转
刘老先生一生没有婚娶,膝下也无子嗣。同胞哥哥几年前也去世了,只有哥哥的儿子逢年过节来拜望一下刘老先生。
刘老先生曾表示,百年之后把自己的房产、存款等都留给唯一的侄子,可还没来及写份遗嘱,刘老先生就突然因病去世。
侄子想继承刘老先生的遗产却遇到了障碍。首先,我国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刘老先生没有配偶、子女,父母已经故去,亲哥哥也先于他去世,也就是说,刘老先生已经没有法定继承人。
虽然继承法中有代位继承的制度,但仅规定了“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这一种情形,侄子既不是法定继承人,也不能代位继承。
在没有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情况下,刘老先生的遗产就将成为无主财产,收归国有或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马德天法官介绍说,《民法典》增加了“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的情形,也就是侄子、侄女、外甥和外甥女都可以代位继承。“
这一条款扩大了代位继承的范围,目的是对老人的财产进行全面保障,最大程度让老人的财产在家族内部进行流转继承。”
遗赠扶养扩大范围、赋予老有所依更多选择空间
陈老太太和丈夫婚后没有生育子女。几年前丈夫去世了,陈老太太的身体也每况愈下,日常生活很需要有人照应。所幸的是,陈老太太有个学生,曾经受到老人的帮助,感念于心。
多年来一直关心着陈老太太。老人多次送医看病、入住养老院等都是学生及时援手。为了让自己的晚年生活更有保障,也为了感谢学生多年的付出,陈老太太经过咨询,决定与学生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
也就是说,老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自己信任的任何组织和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包括养老机构也可以成为受遗赠的对象。给老年人老有所依提供了更多选择和保障。
增设继承宽恕制度、用法律的温度给老人最大尊重
王大爷与刘大妈夫妇育有一子一女。因为早年对儿子的结婚对象不满意,夫妇俩与儿子小王产生了激烈矛盾。儿子一赌气,不仅结了婚,此后十几年都没再看望和赡养过父母。